按照武汉理工大学公示程序要求,根据2017年6月14日在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召开的武汉理工大学、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联合培养艺术学理论博士生三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评审并投票表决结果,2018年我校受聘具有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人选如下:
徐勇民、银小宾
以上结果公示期五天,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向我校研究生处反映。电话:027-81317219。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以上人选将报送武汉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核。
湖北美术学院
研究生处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