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编制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201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情况(见附件1),拟对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进行修订,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于6月28日前按要求报送修订意见表(见附件2),预期未报视为按201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情况执行。
一、修订招生专业研究方向
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专业方向及研究课题进行修订,新修订后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突出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体现本学科专业的内涵和发展趋势;
(二)、能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满足社会的需求;
二、对本单位研究方向研究生导师名单进行核实、修订
(一)、各单位应对照2016年招生目录中导师名单逐一核实,2017年招生目录中导师名单是否有增加、减少、返聘;
(二)、新增导师原则上不另设新的研究方向,应在现有的研究方向内招生,并设置好研究课题;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根据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返聘有关规定,2017年9月1日前退休且没有申请返聘,或返聘的指导教师年龄超过63岁不再列入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在一个一级学科下招生,专业研究方向一般为一个,最多不超过两个,且在第二专业研究方向上必须确有相关研究和成果。如确因学科(专业)建设需要,拟跨学科招生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部及拟跨学科所在系部同意,并经学校审批后方可跨学科(专业)招生;制定与修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首要环节,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一经公布不得变动。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
湖北美术学院研究生处
2016年6月21日
附件:《湖北美术学院退休硕士生导师返聘工作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