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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6-21点击数: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编制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201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情况(见附件1),拟对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进行修订,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于628日前按要求报送修订意见表(见附件2),预期未报视为按201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情况执行。

一、修订招生专业研究方向

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专业方向及研究课题进行修订,新修订后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应满足以下要求:

()、突出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体现本学科专业的内涵和发展趋势;

()、能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满足社会的需求;

二、对本单位研究方向研究生导师名单进行核实、修订

()、各单位应对照2016年招生目录中导师名单逐一核实,2017年招生目录中导师名单是否有增加、减少、返聘;

()、新增导师原则上不另设新的研究方向,应在现有的研究方向内招生,并设置好研究课题;

三、其他相关事项

()、根据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返聘有关规定,201791日前退休且没有申请返聘,或返聘的指导教师年龄超过63岁不再列入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在一个一级学科下招生,专业研究方向一般为一个,最多不超过两个,且在第二专业研究方向上必须确有相关研究和成果。如确因学科(专业)建设需要,拟跨学科招生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部及拟跨学科所在系部同意,并经学校审批后方可跨学科(专业)招生;制定与修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首要环节,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一经公布不得变动。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

 

                        湖北美术学院研究生处

                           2016年6月21日

 

附件:《湖北美术学院退休硕士生导师返聘工作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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